昨日(4月22日),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《關于金融服務“三農”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提到,“創新農村抵押擔保方式”,土地、林地、房屋、農業機械、土地收益權等均列入試點抵押或擴大規模之列。上述《意見》還列出了多條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和產品的措施。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表示,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將更豐富,涉農資金來源進一步拓寬,資金供應方式也將得到創新。有農村金融機構負責人向 記者表示,雖然金融機構主體和農民貸款抵押物雖然豐富了,但操作是個問題,像農機具、房屋及宅基地幾乎沒有可操作性,而土地、林地的抵押貸款操作空間也有限。
多舉措豐富農村資金
事實上,金融機構不為“三農”服務、資金不愿下鄉、農村資金外流等現象,多年來廣受詬病。這些問題也是農村金融痼疾,制約農村發展。此前,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要求所有涉農金融機構都要努力往下 “沉”,做到不脫農、多惠農。
上述《意見》要求積極順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、城鄉一體化發展等新情況新趨勢新要求,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,實現農村金融與“三農”的共贏發展。
對此,《意見》提出了九方面措施,主要圍繞增加資金供應主體、資金供應量、創新資金供應方式、豐富金融產品及擴充資金需求方抵押范圍等方面。
與此同時,農村金融產品也將會豐富,《意見》推行“一次核定、隨用隨貸、余額控制、周轉使用、動態調整”的農戶信貸模式,加快推廣應用微貸技術及產業鏈金融模式等。
政策對農村金融機構的“特殊關照”,會帶來農村金融機構資金量的豐盈。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提出,適當降低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合作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。昨日,央行決定從4月25日起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,下調縣域農村合作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.5個百分點。
周慕冰提到,除了降低存準率,由央行發放支持農村小微企業的再貸款會增加一部分資金,對涉農貸款開展資產證券化試點也會盤活一批資金。
“《意見》鼓勵組建政府出資為主、重點開展涉農擔保業務的縣域融資性擔保機構或擔?;?,使農民更方便地獲得資金”,周慕冰說,在有條件的地方,可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級融資擔?;?。
農機等抵押操作性或有限/
一位安徽農民對記者表示,他承租了幾百畝耕地,想辦理家庭農場補貼,找政府蓋章還要交50元每畝的管理費,找銀行貸款就更難。“農民很難從銀行貸到款,得找公務員擔保才行。”
在他看來,農民貸款難不是因為金融產品不豐富,而是農民可抵押擔保的東西不多。“銀行不認可,土地的抵押貸款很難解決。”
對于農民而言,最大的財產無疑是承包的土地、林地、房屋以及農用工具等。這次《意見》提出創新農村抵(質)押擔保方式,土地、林地、房屋、農業機械等抵押均在探索范圍內,但這些財產基本無法抵押。
河北某農村信用社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,除了土地、林地有操作性外,像農機、運輸工具、宅基地的操作性有限。“首先農民宅基地在擔保法里是明確不能作抵押的,這是為了保障農民賴以生存的居住環境,只能在本地進行限制流轉,不能變現。而像農機具不實行登記制度,你沒辦法控制他的轉讓,如果在抵押期間賣給了別人就很難追查,所以銀行不會抵押。”
至于土地、林地的抵押?該負責人說,理論上有操作性,但實際操作的很少,“主要是林權和承包權不好評估,現在有些幾百畝承包地就幾千塊錢,多也不過幾萬塊錢,給農民抵押貸款就更不好評估。”
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說,農民的主要財產還是土地和房屋,現在很多地方在試點,“問題是土地抵押出去,農民無法還貸怎么辦?風險如何解決?而銀行也面臨土地承包權無法拍賣的尷尬,土地機制問題解決不了,農民貸款問題很難解決。”
著名“三農”問題專家李昌平認為,無論是金融還是保險制度,很難為普通農民服務,比如降低存款準備金率,這些錢還是到不了農民手里,可能會增加高利貸的投放。解決農村金融問題還須回到內置金融的軌道發展,將內置保險、內置金融作為基礎,政策及外在金融支持作為扶助和輔助措施,優先發展內置金融。因為內置金融承載了土地貸款、組織治理、鄉村發展等多種功能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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